【人事】水院关于开展第四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12- 13 访问次数:

 

根据人事处《关于开展第四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学院有关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聘任考核小组和初审小组,会同学院学术委员会具体实施考核与聘任的工作。

二、考核范围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正式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在职人员(含“双肩挑”人员)参加本轮聘期考核。

2、下列人员可不列入本次聘期考核人员范围:

(1)新机制人员(含聘期内的“四青”进入新机制人才);

(2)已参加学校“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2115人才培育工程”)期满考核人员(含创新团队成员);

(3)已参加学校“四青”进入新机制人才聘期考核人员;

(4)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入校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三、考核内容和结果类型

1、本次聘期考核全面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的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考核师德师风和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发展潜力,具体包括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和履职尽责情况。

2、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结果将作为新一轮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办法

(一)常规考核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已签订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务书、特聘教授岗位合同(D类)、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岗位任务书等约定的内容进行考核。

(二)绿色通道

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取得突出业绩贡献与成果的考核,设置关键业绩(见附件1),即“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直接认定为聘期考核合格。

(三)代表性成果考评

为尊重人才成长规律,遵循科学研究工作规律,对于未完成规定的岗位任务,没有达到聘期考核标准,如:对于开展重大原创性研究的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暂时未有结果或失败的,但在聘期内有其他重要学术成果、社会服务贡献或具有较高学术潜力的人员,可向学院聘任考核小组提出代表性成果的考评申请。由申请人提供代表性成果及发展性目标,学院学术委员会(或考核评议组)进行科学研判,形成研判结果报告,由聘任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结果,并上报学校备案,备案材料包括材料展示、评审过程和结论、公示情况等内容。

(四)团队考核

对于有明确的学术带头人、成员组成相对稳定,且取得突出教学科研成果的教学科研团队,可实行团队聘期考核制度。由团队负责人提出申请,学院根据该团队聘期内的业绩表现进行审批同意,通过“单位整体考核团队和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考核团队成员”的分级考核方式,实行团队整体聘期考核。

1、参加团队整体考核的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原则上应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聘期内团队成员的人均工作量和学术价值贡献应高于学院的平均水平。

2、学院对团队负责人的考核,应把团队的发展状态、解决国家和三农工作重大需求的贡献度、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的能力、团队创新能力的建设、团队人才梯队的建设以及团队的组织管理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3、团队负责人根据成员对团队整体的贡献和个人的研究成果、学术状态进行个人岗位考核,重点考核其在完成团队整体任务中的实际贡献,考核过程中对论文、科研项目等不作硬性要求。

4、2020年入选的学校“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创新团队免予申请,直接进行团队整体考核。团队负责人直接认定为聘期考核合格,团队负责人直接对备案的团队成员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如果团队成员所在主团队与本人人事关系不在同一学院的,可由团队负责人提出该成员的聘期考核结果建议,供成员所在学院参考。

(五)聘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认定为不合格

1、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1次(含)以上;

2、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

3、不履行教书育人根本任务,聘期内主要时间和精力未放在校内工作上,很少参与学校或本单位发展建设;

4、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教学、科研重大事故,给学校造成重大影响、损失的;

5、在聘期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聘期考核,经提醒谈话后仍拒绝参加的;

7、其他经各单位、学校认定为不合格的。

五、考核程序及工作安排

1、考核范围内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学校和学院通知要求,填报《聘期考核审批表》(附件2),并于12月20日(周三)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wuliangliang@cau.edu.cn,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各基层党支部对申报人的政治立场、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师德师风等表现进行考察。

3、学院初审小组对申报人员及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查,确保人员信息、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4、学院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级别,对初审通过的《聘期考核审批表》在本单位内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学院聘任考核小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的履职情况,提出聘期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并对考核建议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质疑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申请代表性成果考评方式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学院聘任考核小组根据学院学术委员会(考核评议组)学术评价结果确定。

六、考核结果运用

聘期考核结果是决定新一轮岗位聘用及薪酬待遇的基本依据。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相关工作由学校另行通知。

(一)原岗续聘

聘期考核合格,签订岗位任务书。

(二)升级聘任

聘期考核合格且满足升级条件的,可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内升级,签订岗位任务书。

(三)岗位低聘

聘期考核不合格,新一轮聘任不再续聘原岗位,按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低聘,岗位津贴按低聘岗位执行。专业技术岗位低聘人员,在低聘期第一年内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的同时,如表现优异并能够补充完成上一聘期的工作任务,可重新申请考核,重新考核合格的,可申请聘任低聘前的岗位。

(四)岗位转聘

对于确实不适合在现任岗位继续任职者,由本人书面申请或聘岗单位与其协商,按照学校规定转聘到其他岗位。其中,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专任教师,如果转聘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由单位对其岗位适应性进行综合研判,可不降级低聘。

七、其他有关说明

1、对个人在聘期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的,除降级处理外,将严格按校规校纪追究责任。

2、聘期内发生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变动(含晋升、晋级、转岗等)的人员,以其当前岗位的岗位任务书约定的内容为准进行考核。

3、聘期内已按照学校年度考核结果、人才合同期满考核结果、有关行政处分政策等执行降低岗位等级处理的,若此次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重复执行低聘规定,且不得申请下一轮晋级聘任。

4、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报批学校后予以解释。

八、投诉质疑

在考核结果的公示期内,全校教职工个人和组织有权就岗位聘期考核的结果和各级聘期考核组织的工作向学校岗位考核聘任监管工作组提出投诉质疑,逾期则不再受理。任何投诉质疑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事实为依据,并签署真实姓名(以组织名义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学校岗位考核聘任监管工作组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并作出最后结论与答复。

九、联系方式:

学院:62736533,wuliangliang@cau.edu.cn,中以楼A206

人事处:62736985,jsglbgs@cau.edu.cn,东区主楼233

学校岗位考核聘任监管工作组:62737332,xfbgs@cau.edu.cn

 

beat365体育官方网站

2023年12月13日

 

学校通知链接:https://one.cau.edu.cn/tp_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8619194758967296

附件1:聘期考核“绿色通道”条件.pdf

附件2:聘期考核审批表-姓名.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